臺北市家禽批發市場電動手推車租賃公告

臺北市家禽批發市場電動手推車租賃公告

一、租賃設備:臺北市家禽批發市場電動手推車8台。

二、申請方式:

  1. 申請期限:自公告日起至109年2月13日下午5時止,地點為台北畜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4樓會議室。
  2. 申請人應填寫申請表(附件一)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親洽台北畜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本公司)業務部申請,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9:00至12:00及13:30至17:00。
  3. 連絡電話:(02)2305-5115#17,聯絡人:魏先生。

三、招租方式

  1. 申請資格:申請人須協助本場14條屠宰線業者載運場內禽隻屠體至4、5樓出貨區、環南市場或場外,且配合批發市場營運時間作業。
  2. 承租方式:
  • 申請人須提出申請書並經本公司審查資格合格後,方具有電動手推車承租資格,並繳交履約保證金予本公司後,即可辦理簽約事宜。
  • 承租人於屠宰場內進行運送作業時,需符合及配合現行屠宰作業準則規定。
  • 租賃期間內,承租人應善盡管理人之責任,電動手推車之維修、保養,保管概由承租方全權負責,如租賃標的物發生損壞、損毀、失竊等情事,承租方得照價賠償。
  1. 注意事項:
  • 承租人使用電動手推車於本場營運時產生之一切相關費用,由承租人自行負擔。
  • 有關場地及相關設施之清潔、維護及場地復原等,由承租人負責。

四、文件審查:

  1. 申請人提出申請文件時,文件受理截止日為2月13日17:00前。但本公司認為有必要時,得不經公告提前或延遲申請期間截止日。
  2. 申請人申請時須附上本場14條屠宰線業者所提供之委託書,方視為完成申請手續。同時應一併提供申請人雙證件供本公司審查。
  3. 申請文件需經本公司審查是否無誤,本公司審核時間原則為1日,但必要時得延長審核時間。
  4. 本公司審查申請文件時發現有補正、修改或為其他必要事項時,得通知申請人於截止日前修正再補件。
  5. 本公司對申請案有絕對審查權,申請人對本公司否准之審查結果,不得異議,亦不得以此要求賠償、補償或為其他主張。

五、租賃期間:109年3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。

六、費用繳交:申請案件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,將通知申請人繳交履約保證金。申請人於繳交履約保證金後,即可與本公司簽訂電動手推車租賃契約;履約保證金未依本公司規定繳納者,本公司得以取消承租資格並另行招租,申請人不得異議,亦不得以此要求賠償、補償或為其他主張。

七、租金收費標準:每台每月新臺幣$3,000元整。

八、履約保證金:3個月租金。

九、其他:受理時間以申請人送達本公司時間為準,截止收件時間為2月13日17:00止,逾期到達者不予受理,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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